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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0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

2023-01-06 19:31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我校特制订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本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不少于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四、招生专业

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文、理科类,选择报考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兴趣爱好相关的一个学院(部)及专业(类),各学院(部)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

学院(部)专业(类)名称高考科类笔试科目优录政策类型及说明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
凤凰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文科语文、英语享受优录政策2
社会学院历史学(师范)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科语文、政治享受优录政策1
教育学院教育学(师范)文科语文、数学享受优录政策1
外国语学院朝鲜语文科语文、英语享受优录政策2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类理科语文、数学享受优录政策1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物理学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物理学(师范)理科数学、物理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材料类理科数学、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类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电子信息学院信息工程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沙钢钢铁学院冶金工程理科数学、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
金属材料工程理科数学、化学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纺织类理科数学、英语享受优录政策1
轻化工程理科数学、英语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1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五年制)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药学院药学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中药学理科物理、化学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秘书学、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报名办法

4月15日起至5月5日,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填报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真实。

考生申请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且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的信息相吻合。申请表须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上述材料均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申请材料请于5月6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以免遗失。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要求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审核。我校在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审核通过的考生中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于6月3日公布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2、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公示的考生免缴考试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

考生于6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办理报到手续,6月14日上午参加笔试;14日下午按各学院(部)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分别公布面试考生名单;15日参加面试。具体报到地点、考核安排等详见准考证及我校网站公布。

4、入选资格认定

按各学院(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成绩高低分别认定入选资格。

5、入选名单公示

拟认定结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生效。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人前期报名测试学院(部)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材料类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2、优录政策说明

优录政策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且所报专业(类)符合我校选科要求,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非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5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及以上且所报专业(类)符合我校选科要求,高考成绩加15分后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录取

根据入选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本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考生及所在中学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办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邮编:215021

十、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填写《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经济资助申请表》,经我校审核后给予一定经济资助。此表请随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本项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