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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01-10 18:35

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在上海市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有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翻译等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下表。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
华东师大1不限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2个专业)、历史学、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华东师大2不限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2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公共管理类(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法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5个专业)。
华东师大3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含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华东师大4物理或化学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统计学类(含统计学、金融工程、保险学3个专业)、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生态学。

注:所有招生专业(类)为普通类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最终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1000×(85%×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