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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2 21:04

铜陵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新生时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校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福建、广西、湖北、广东、吉林、四川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外语类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150分制),且口语成绩为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及以上(150分制)。

6.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权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依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金等项目,奖助金额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3647、5881020、5881961

邮政编码:244000

电子邮件:tlxyzb@t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