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区、市)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3.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4.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序和排序原则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或无排序原则,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7.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8.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11.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2.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均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标准执行,文科类(管理学门类)专业为4600元/生·学年,理科类(理学、工学、教育学门类)专业为49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其中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口腔医学学费标准上浮10%,为5720元/生·学年;各专业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标准执行,不超过4人间(含4人)10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八、奖助学金:详见https://xsc.bbmc.edu.cn/zzglzx/index.htm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申诉邮箱:bbmcjw@126.com
网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