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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3-01-13 08:51

为保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1年扩招简章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32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

九、招生条件

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

十、招生专业

学院2021年面向全黑龙江省招生专业:工程测量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

十一、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呈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测试形式和内容及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3日,学院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与监督下开展,由学院组织面试考官,按照要求对考生进行网上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每人限时5分钟,成绩满分为200分。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19日,学院组织网络远程面试。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第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面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与监督下开展,由学院组织面试考官,按照要求对考生进行网上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每人限时5分钟,成绩满分为200分。

十三、授课模式:针对不同招生对象,单独编班,个性培养,分类教学,分类管理,采取弹性学制和线上线下结合、多元化教学模式。

十四、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学院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年、4800元/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