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17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心健康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招生专业计划及优惠方案见附表《同济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本计划拟共招收理科考生不超过400名。
三、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考生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同济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特色和培养要求,选择6个招生专业(类)申请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软件工程专业不调剂)。
1、网上报名
本计划采取学生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0:00至2017年4月30日24:00。凡申请参加我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须加盖中学公章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年级排名)、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以及其他有利于审核的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学生干部、社团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真实性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定志愿,完成报名。
自述报告: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须本人手写并签名,内容包含自我认识,能够展示自身个性及特长的事件,选择同济大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理由,对自己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务必确保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2个。
2、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围我校筑梦计划面试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拟于5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名单上报该平台进行公示。
3、考核选拔
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综合面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4、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及专业填报情况,我校将分省确定入选“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和优惠分值。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的成绩高低享受a、b、c三档不同的优惠方案,获得a档、b档、c档考生各占10%、40%、50%。对于录取的专业,a档考生将享受该专业的最优惠方案,b档考生享受该专业次优惠方案,c档考生享受该专业第三优惠方案。浙江省考生分a、b两档,各占50%,江苏省考生不分档,优惠分值一律为b20。详见附表《同济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优惠方案》。
入选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录取认定办法与优惠政策
被我校认定为2017年“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规定的自主招生报考批次填报我校,并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填报相应专业(类),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筑梦计划”资格。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分别给予同济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30、40、60、10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入选专业(类)的优惠政策(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20、30、50分)。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成绩含省级招办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各省级招办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五、资助政策与培养
我校对“筑梦计划”录取学生给予资助政策。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同济大学新生助学金;同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新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还有其他各类助学活动以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我校通过实行一年级教育与培养工程来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学习指导和发展引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根据学生特点制订针对性培养方案,按照人才成长规律实施因材施教,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利用同济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相关学生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计划顺利进行。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过程,并全程录像。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
七、附则
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emailprotected]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