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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3-01-06 19:26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于继续实施农村学生“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为保证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各省(区、市)确定并公布的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为准。

2、申请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生源地不限。

2、“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为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至 5月5日。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报名时必须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 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3)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5次考试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中(1)报名申请表、(2)个人自述材料、(3)高中成绩单、(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四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获奖等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考生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有关省(区、市)招生***将在5月3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筑梦计划测试资格初审,最终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3、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6月3日起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四、现场报到

1、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9日-10日期间登陆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反馈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筑梦计划”测试。我校将根据反馈情况组织考务,未按期反馈的考生视为放弃“筑梦计划”测试资格。

2、已确认参加我校“筑梦计划”测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到,完成本人现场确认、信息采集、面试抽签等程序,并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到所需材料: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予报到及测试)、获奖证书原件等。

现场报到时间:6月13日 8:30-17:30。报到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南门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五、测试

1、测试时间:6月14日-15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测试形式:笔试与面试。

3、测试内容:(1)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2)面试: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资格认定:按照筑梦计划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测试成绩为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2、我校将根据考生筑梦计划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专业志愿与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者;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除软件工程(含网络工程)和软件工程(日语强化)专业外,涉及其它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

3、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6月22日起通过“阳光高考平台” 报名系统、“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筑梦计划测试结果。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取得“筑梦计划”合格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认定资格时的入选专业我校即予以录取。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本次测试成绩及“筑梦计划”合格资格只适用于高考录取使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十、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