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近日,华东师范大学公布了今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简章,下面小编带领大家详细盘点一下,供各位考生参考。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0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山东 |
计划 | 4 | 5 | 4 | 4 | 3 |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
注意: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山东考生要求联考专业复试主项为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副项为钢琴;或者主项为钢琴,副项为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山东以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