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音乐学招生专业及计划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课堂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建设校园文化的能力,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19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 上海 | 浙江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计划 | 4 | 4 | 5 | 5 | 艺术文2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
注意: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2006年学校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1951年 | 公立 | 师范 |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