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
各大学因办学性质不同,开设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也有高低之分。其中公办大学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4000-6000元每年;民办大学费用较高,一般在10000-18000元每年,下文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情!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应用心理学 | 4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英语 | 4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50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市场营销 | 50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生物工程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医学信息工程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运动康复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制药工程 | 59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护理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康复治疗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口腔医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临床医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药物制剂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药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医学影像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针灸推拿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药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医养生学 | 7500 | 2019 | 4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口腔医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临床医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医学影像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针灸推拿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医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医养生学 | 7500 | 2019 | 5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中医学 | 7500 | 2019 | 8 |
●新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生源质量,鼓励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新生奖学金,按照本办法进行评定。
二、评定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等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新生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
三、评定对象及获奖条件
(一)评定对象:报考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于第一次投档(征集志愿投档除外)被我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一等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高考原始卷面总分(不含各类政策及优惠加分,下同)高于新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一批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80分(用标准分方式计算高考成绩的为100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我校在新生生源地相应科类实际录取人数的前10%以内。
(三)二等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高考原始卷面总分高于新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一批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60分(用标准分方式计算高考成绩的为80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我校在新生生源地相应科类实际录取人数的前20%以内。
(四)三等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高考原始卷面总分高于新生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一批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40分(用标准分方式计算高考成绩的为60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我校在新生生源地相应科类实际录取人数的前30%以内。
(五)实行本科一批、二批合并的省市区生源,按照合并后的普通本科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在以上获奖条件基础上每档次上浮100分计算。即一、二、三等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分别为高考原始卷面总分超过合并后的普通本科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80、160、140分(用标准分方式计算高考成绩的分别为200、180、160分),排名比例同以上规定的条件不变。
四、评定程序
在新生报到注册和入学资格审查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将符合获奖条件的拟评定对象名单分发至各学院,各学院组织新生进行核对、反馈意见,经招生办公室再次确认并张榜公示,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计财处发放。
五、附则
(一)按相应科类实际录取人数百分比计算,少于1人的,按1人评定;多于1人的,去尾取整数部分确定评定人数。
(二)分数相同的情况并列评奖,按实际人数确定评定人数。
(三)满足多项等级获奖条件者不重复计奖,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评定。
(四)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新生按照教育部划定的内高班本科一批分数线评定。
(五)本评定办法适用于2016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六)本评定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希尔”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附一院”奖学金、“附二院”奖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姚仕鹏助学金、爱尔兰华协会助学金、“鸿发?嘉华”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1000~8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