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排名 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杭州师范大学以教师教育、艺术教育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医、工、经、管、法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开放性和交叉融合性的学科结构体系。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
中国各高校由于办学性质以及开设专业之分,在收费标准上也有所区别,收费较低的大学专业费用在一年4000元-6000元之间,学费较高的院校一年在10000元以上也是常见。下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杭州师范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参考!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杭州师范大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电子商务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法学类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国际商务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化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教育技术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金融工程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经济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科学教育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历史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旅游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社会工作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生态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生物技术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生物科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市场营销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物理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物流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小学教育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行政管理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应用化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应用统计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应用心理学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制药工程 | 53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护理学 | 60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环境工程 | 60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9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软件工程 | 69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物联网工程 | 69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药学 | 6900 | 2019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口腔医学 | 6900 | 2019 | 5 |
杭州师范大学 | 临床医学 | 6900 | 2019 | 5 |
杭州师范大学 | 预防医学 | 6900 | 2019 | 5 |
杭州师范大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9000 | 2019 | 4 |
一、评奖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不包括单项奖)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期无违纪处分;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 90% 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三、奖项设置
(一)校设奖学金
1. 经亨颐奖学金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 10 人,每人奖励 15000 元。经亨颐奖学金参评者上学年应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含)以上且至少一次是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分及以上,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至少获两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②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符合条件②者优先。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
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比例为 5%,每人每学年 2000 元;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比例为 10%,每人每学年 1200 元;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比例为 15%,每人每学年 800 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体育成绩不低于 75 分;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艺体类学生英语***考试达到 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获奖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10%;②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且评奖学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限排名第一者)。符合条件②者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 , 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2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4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3. 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学业优秀奖、专业技能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科技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和自强自立奖等 7 类。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 2 项单项奖学金,已获经亨颐奖学金、师范专业一二等奖、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评选。各类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分别如下:
(1)学业优秀奖
学业优秀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业优秀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奖奖励800 元,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5%;二等奖奖励 500 元,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15%;三等奖奖励 300 元,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25%。
(2)专业技能奖
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3)文体活动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4)社会工作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或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5)科研创新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取得成果,或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创业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6)道德风尚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7)自强自立奖
用于奖励虽身处逆境,但依旧能迎难而上、自强自立、战胜困难的学生。
单项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一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总数不超过在校总学生人数的 8%,每人奖励 300 元。
4. 师范专业奖学金
师范专业奖学金是国家为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师范专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普通奖,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比例、奖励金额和条件为:
师范专业一等奖学金比例为 5%,每人每学年 1500 元;
师范专业二等奖学金比例为 15%,每人每学年 900 元;
其余为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每人每学年 360 元。
师范专业一等奖、二等奖学金要求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理类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分及以上,艺体类学生英语***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
(1)师范专业一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1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师范专业二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3)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
评奖学期不合格课程不超过两门的学生可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普通奖,师范专业普通奖学金不发荣誉证书。师范类新生进校第一学期按 250 元 / 人发放专业奖学金。
5. 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考取研究生、考取公务员、发明创作、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具体规定另行制订。
(二)捐赠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