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由省属重点高校承担,实施区域为县。
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是针对农村户籍考生而言的,这是国家在教育方面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开展的一项工作。实施区域限于本省市的重点扶贫县,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即可申请专项计划资格,这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考生是一大利好。
地方专项计划是单设志愿,本科提前批后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顺序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第一批。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由各省(区、市)综合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农村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
地方专项申报程序为:考生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地方专项申报表》,截止日期为高考报名确认前;考生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按规定的时间确认并打印《地方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持相关印证材料,原则上于高考报名确认时交本人高考报名点。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2、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3、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由国家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集中组织部分高等教育资源,紧密结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重点需求,定向招收贫困地区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