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本专科申贷不超8000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秋季开始,国家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申请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3.申请人必须得是已经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申请人在入学前的户籍,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都需在本地;
5.申请人需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