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浙江三位一体招生要求和报名条件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浙江外国语学院结合浙江省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特色,计划在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口语表达能力强、口译能力强、跨文化交际能力强的国际化应用型英汉口译人才,能胜任外事、商贸、教育、文化、科技、旅游、法律等领域的外事口译和会谈、会议、谈判、导游等现场口译工作,同时具备报考国内外高一级翻译专业学位和国家各类高级口译证书的水平和能力。
二、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口齿伶俐,语音语调纯正,语言天赋高,善于表达,思维敏捷,记忆力强,知识面广,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和优秀口译员潜质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中英语、语文科目须为a等),其余为c等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四、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25人,文理兼招。具体计划如下表:
批次专业科类计划数
第二批提前翻译(英汉口译方向)文科12
第二批提前翻译(英汉口译方向)理科13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i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用a4纸打印。
2.材料递交。报名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高雅婷老师收(0571-88214380),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本人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③本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④本人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用英语撰写,限1500个词以内。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个人陈述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浙江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①英语、汉语即兴演讲及问答;②语言模仿能力和记忆力测试;③仪态仪表仪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月16日9:00至3月10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18日-3月19日;
4.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间:3月27日9:00-16:00;
5.面试时间:3月28日或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8日起。
九、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88219523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方案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4380
学校网址:http://www.zisu.edu.cn
招生网:http://zs.z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