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本专科申贷不超8000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秋季开始,国家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按照政策规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一个申请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主要包含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
1、准备好贷款资料,如学生证、身份证、有效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2、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
3、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的贷款申请模块下载贷款申请表;
4、填好申请表给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5、确认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由银行和各省资助中心审核决定;
6、成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