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本专科申贷不超8000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秋季开始,国家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
助学贷款毕业后当年的9月1号产生的利息学生自己还,前面产生的利息都是国家财政支付给了银行的,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是还款日,需要还利息,也可以还本金。也就是说学生毕业当年从9月1号到12月20号产生的利息需要自己还。
1、国家助学贷款
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算利息,即2021年6月毕业,2021年9月1日开始计息。
因为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支付了,而国家对于在校期间的截止日是算到了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可能考虑到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还要攻读研究生的情况,所以自己正式负担利息是从9月1日开始。
那也就是说,只要在毕业前还清所有助学贷款,自己就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了。
2、商业性助学贷款
从贷款发放日算起,但借款人可以和银行约定的首次还款日,贷款发放日至首次还款日之间,可以暂不需要偿还利息,期间产生的利息根据选择的还款方式累计。
如果申请学生为本科生,申请的贷款期限为4年,4年的时间学生仍旧是在校的状态,这时候一次性还清全部助学贷款,是没有任何利息的,因为在校期间利息全免。而申请学生为专科生,在校期间只有3年,4年的贷款期限有1年是需要支付利息的,在3年内还款没有利息,第四年提前一次性结清需要支付利息。
因此,一次性还清4年助学贷款,情况是比较多样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还款时,需不需要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