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及办理流程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变化,本专科生的贷款额度每年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高考后,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
向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签订合同,并取得贷款。
(1)向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学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等。
(3)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签订合同,并取得贷款。
注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以后需要根据合同上要求进行还款,如果逾期也是会上征信的。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应在本县。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①农村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⑦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⑧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