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低保家庭考生被大学录取可获慈善助学金
高考期间,长春市慈善会在长春市内4个高考点设立的慈善助学宣传点启动了中高考慈善助学项目,其中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中被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高考生可获1万元助学金。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周口师范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一、“奖”即奖学金,共分三种:〈一〉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5000元。〈三〉周口师范学院综合奖助学金:既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三个等次:一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1500元;三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1000元。另,学院每学年还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分别发放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二、“贷”即金融机构为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设立的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推行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我院资助贫困生的一项重要途径。
三、“助”即勤工助学,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补贴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费用。目前,学院在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处设立了一定的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还设有季节性或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多个。另外,按照国家对中职学生资助的政策,学院对五年一贯制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四、“补”即困难补助,每年学院都拨出一定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价补贴、越冬物质补助、春节返家路费补贴等等。
五、“减”即减收学费。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减收学费,对家庭遇到自然灾害或身患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减收部分学费。
六、社会捐助。学校广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民政部门、校友等对我校学生的资助。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0.3%,每年约7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资助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25%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9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分三个档次: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约占全日制在校生2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每年考核合格。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学校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2.5%,每年约500人 | |
***助学金 | 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强不息;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孤儿、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优先考虑。 | 每年约100人 | ||
临时困难救助 | 每次每人平均3000元 | 突发重大疾病,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生活临时陷入困境者。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学费减免 | 免除当年应交学费、住宿费 |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及伤残军人子女,每年申请办理一次。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原则上不低于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周口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 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 每年固定岗位约500人 | ||
路费补贴 | 平均每年每人200元 | 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每年约1000人 | ||
还款救助 | 贷款合同余额 |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及失踪等借款学生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