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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3-01-12 19:38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湖北理工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湖北理工学院奖助学金多少钱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湖理奖学金本科生每年:甲等1000元;乙等800元;丙等600元。专科生每年:甲等800元;乙等600元;丙等400元。评定的基方针和政策: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积极进取。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5.湖理奖学金评定学年的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成绩为合格以上。具体条件:1.以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班级排名前30%,且按综合测评中学业成绩进行排序。2.参评甲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在本专业班级排名前8%;参评乙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在本专业班级排名前15%;参评丙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在本专业班级排名前30%。3.在各种条件相当情况下,学生干部排名优先,特殊情况由教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参评学生总人数中获奖比例为:甲等4%,乙等6%,丙等10%
单项奖每项500元1.道德风尚奖: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赈灾救助、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学校和社会有关方面表彰者。2.学科竞赛奖:在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学校教务处认定为准)。3.创新创业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调查报告、文艺作品者;经地市级以上学术、科研机构鉴定认可的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者;创新创业成绩突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者。4.文体优胜奖:参加体育运动竞赛,破校级纪录、获市级第一名、获省级前三名者;被选拔参加国家级运动会者;参加文艺活动比赛,获市级一等奖、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参加国家级文艺表演者。5.优秀干部奖:荣获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6.其它单项奖: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学金、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学金等。每院系若干名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3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8元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不低于150个岗位

湖北理工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