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低保家庭考生被大学录取可获慈善助学金
高考期间,长春市慈善会在长春市内4个高考点设立的慈善助学宣传点启动了中高考慈善助学项目,其中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中被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高考生可获1万元助学金。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自治区资助 | 自治区奖学金 | 每生每年6000元 | 用于奖励自治区高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每年奖励学生1500名 | |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4000元 | 用于奖励资助自治区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自治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5% | ||
社会资助 | 乌兰夫奖学金 | 10000元/生 |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2.品德优秀。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3.学业一流。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体育成绩合格(包括早锻炼成绩、体育课成绩以及体测成绩)。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该项奖学金。 | 每年20人 |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1000元-5000元 | 1.身患大病、重病或突然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2.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3.遇到其他突发性问题,确需资助的。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院早锻炼、晚自修和文体活动,表现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者;2.德育考核不合格或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有不当言论(包括网络)和行为者;3.有一门及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4.无故不参加早锻炼,或者体育成绩不合格,或者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5.美育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吸烟、沉迷网络游戏等日常行为举止失当者;6.劳动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检查中有不良记录者;7.无故旷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评选范围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 一等学生数的3%二等学生数的7%三等学生数的15%(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分别为前5%、15%、30%,同时,学习成绩必须居班级的前5%、15%、30%。) | |
单项奖学金 | 不分等级的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分等级的团体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600元。分等级的个人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600元。 | 1.科技活动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中发表论文;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获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2.创新创业奖(含团体奖)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以获奖证书为依据),各系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实际情况择优推荐。3.文体活动奖(含团体奖)积极参与各项竞赛活动,在自治区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以获奖证书为依据)。4.竞赛优秀奖(含团体奖)积极参与各项竞赛活动,在自治区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以获奖证书为依据)。5.学风标兵奖(1)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者。(2)本校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6.精神文明奖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生活中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受到学院、相关主管部门及政府表彰的。7.学生工作优秀奖积极配合学院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学生干部奖励者。或者成绩优异,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评选人数不超过所在系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不足1人的按1人评选。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全额减免学费半额减免学费 | 1.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3.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4.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5.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 。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5‰以内,获得全额减免学费和半额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分别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3‰以内和2‰以内。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5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