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低保家庭考生被大学录取可获慈善助学金
高考期间,长春市慈善会在长春市内4个高考点设立的慈善助学宣传点启动了中高考慈善助学项目,其中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中被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录取的高考生可获1万元助学金。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天津农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50%<含50%>);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五名),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 | 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即每生每学年6600元 | 考入我校的西藏籍免补专业学生 | 根据西藏教育厅确定名单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拨款金额和本校新疆籍学生人数及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人数确定,每年拨款额度不等 | 资助对象:资助金用于资助我校的内地普通本科、专科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五个认同”;(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 无限制 | ||
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人 |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生:(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四)残疾学生;(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六)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800元/人/年三等:600元/人/年 | 依据综合测评结果,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 以行政班级为单位,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为6%,三等奖学金为16%。 | |
社会资助 | 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0元,特等奖学金奖励10000元 | (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二)具体条件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 2000元 | 1.政治思想方面: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高尚,并有突出表现。2.学业方面: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不无故旷课;学年各科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英语通过四级水平以上考试(高职生通过英语***考试);参加校际间课程统考,成绩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3.体育方面: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体育课成绩优秀;单项运动成绩突出;文娱方面有一定专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 | 按照上级分配指标确定 | ||
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贫困,生活俭朴;5.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6.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15人左右 | ||
新长城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1840元 | 1、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不含升本学生)新生2、自强不息、品学优良 |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人数确定 | ||
康桥奖助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我校全日制高职生、本科生;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3.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品行良好,参评学年内各项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在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进入前50%,无违纪处分记录。4.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自强自立精神,能够乐观向上,毅力顽强,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立志成人成才。在各项活动中自强奋斗,表现突出。 | 20人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