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北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3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收考生补报。下面是具体时间、流程及条件,供大家查阅。
一、报名须知
1.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由于考生填写信息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原因影响后续面试报名及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我省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注册、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网上审核是由各市考试部门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3.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部分市因城区考位不足,需在周边县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4.“晋中市省高校园区”考区只接收省高校园区各高校在校生报名;山西师范大学因涉及校址搬迁问题,我省新设“山西师范大学”考区,此考区只接收校本部在校生报名。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如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须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和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附后),及时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在校五年级学生、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7.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注册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收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如下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
第二步:网上审核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6日。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考试部门负责组织网上审核工作(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未通过原因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3.考生在***尚未进行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8日。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