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
大学开学季即将来临,准大学生们也陆续会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下是吉林医药学院迎新网入口、报到流程及入学须知相关内容的整理,具体来看看!
报到流程
1、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到所录取学院签到,填写相关表格、领取校园一卡通;
2、领取公寓寝室钥匙,入住公寓,整理个人物品。
相关要求
(一)党、团关系:党、团关系自带。党员须持县以上组织部门介绍信,党组织介绍信开到***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团员关系转到吉林医药学院团委。
(二)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迁移地址:吉林医药学院。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报考姓名)完全一致,必须盖有清晰的迁出派出所公章、户籍员名章;
2、户口迁移证必须是电脑打印,不准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无效;
3、户口迁移证上身份证一栏必须填写清晰的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要相符,无身份证的要随同户口迁移证附相关证明;
5、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农业”、“非农业”;
6、户籍为吉林省的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证;
7、入学时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三)新生档案:新生自带档案(含高中学籍档案,不得拆封),入学后统一交到所在学院,请注意查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关档案移交管理的规定,做好本人档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