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受到了录取通知书,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开学事宜了,小编整理了东莞理工学院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新生入学须知等,来看一下!
缴费
缴费项目、标准及方式请查看《东莞理工学院2021级新生缴费须知》。
新生档案及党、团员组织关系
1.部分省(市、自治区)要求自带档案的新生,自带个人档案必须加盖骑缝章,并于报到当天将本人档案交学院辅导员处。若不能自带,请将档案邮寄至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学生中心,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340)。
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党员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广东省党务系统进行转接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材料和介绍信请于报到当天交学院辅导员处。
3.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到校后按照校团委通知,集中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户口迁移
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前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由公安派出所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公民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学生入学时不要求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如确需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请准备好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东莞生源不受理户口迁移),到校后按校保卫处通知,统一收取并送公安部门审批办理。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1号。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红棉派出所。(注:学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后,户口性质统一变更为非农业,毕业回迁户口时,可能无法变更回农业户口,请学生及家长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