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
(一)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4日录取;
本科批次:7月17日-25日录取;
专科批次:8月1日-8日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二)体育类、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6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专科批次:7月29日-31日录取。
(三)关于专科补录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